法律问答

年底发工资,中途不干了能不能发工资

讨薪
2023-08-10 14: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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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理由就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反映或者投诉用人单位。反映之后还没有发工资的,可以通过先仲裁,后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工资也可以约定是按年发,但是每月须发小部分工资,第月所发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薪资标准;
    如中途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按实际补足未放金额。(每月工资=年工资总额÷12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追索人只要符合按案件受理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公民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 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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