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已经去世,现在我已经50岁的人户口又不在一起怎么证明母子关系

2023-08-10 15:0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母女关系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如材料不齐全无法开具,可到专业机构申请亲子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办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公证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母女关系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如材料不齐全无法开具,可到专业机构申请亲子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办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公证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户口不在一起,想证明是亲生父子关系,方法有: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是:子女和父、母一起做亲子鉴定,合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是最权威的证明。
    还可以子女的出生证明来证明:出生证明上一般都填写有父母、子女的姓名、年龄、性别等,而且是医院在子女出生的当时发给,证明力也较强。
    如果当事人有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以此来证明当事人和父亲之间,存在父子关系;如果当事人出生年代较早,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去户口原籍地的村委、居委等部门,让对方出具证明。
    也可以当事人写一份亲子关系证明后,再让户口原籍地的邻居出面佐证;当事人具体可咨询要求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依对方的提示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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