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的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0 15:4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的房子离婚后的分割:
    1、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农村房屋离婚时的分割方式有:
    1.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3.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农村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2、如果婚前建房产生的债务是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获得财产的一方应该按照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父母在宅基地为子女结婚居住建房的,婚前建成的,一般视为个人赠与子女,子女配偶无权分割;
    4、婚后建成的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