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书没下来之前,这个住院费用由谁来垫付?

工伤索赔
2023-08-10 15: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前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支付,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按以下程序处理:
    1、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的工资按原待遇支付;
    3、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支付;
    4、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在认定为工伤前,相关费用一般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来支付;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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