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彩礼
2023-08-10 15: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有证据证明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有:
    1、双方已经结婚并且没有离婚;
    2、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
    3、男方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4、彩礼已经用于家庭开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不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除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又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如果不是上述情况的,即使男方主张返还彩礼,也不会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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