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
离婚时要经过以下程序: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3、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进入
离婚冷静期;
4、离婚冷静期过后,仍选择离婚的,婚姻登记员注销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