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母亲得了重病,但是没有立遗嘱,家里的房子是爸爸妈妈婚后买的,但是只有爸爸一个人名字,请问我的姥姥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的话,这什么办法解除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3-08-10 16:38: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分得财产的。我国继承有且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财产份额。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法定继承是排在最后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那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您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去世,您父母只有您一个子女的情况下,您父母去世且都未留下遗嘱,其所留下的财产由您来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是独生子女,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温馨提示,建议提前保留好独生子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独生子女证等。或者您可以让父母写一个遗嘱,可以立共同遗嘱或分别立遗嘱,约定将财产留给您。否则,之后可能会出现财产无法继承的情况。
  • 民法典》规定若是遗嘱的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拥有房产继承权的人是所有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比如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若是只由其中一人继承房产,其余继承人都应当办理放弃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