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情况下享有居住权

房屋产权
2023-08-10 16:5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什么情况下享有居住权
    1、享有居住权的情况如下:
    (1)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2)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如何设立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 下列情况下享有居住权:
    (一)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二)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三)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
    (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下列情况下享有居住权:
    (一)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二)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三)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
    (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