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罚款太过分

行政处罚
2023-08-10 17:4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罚钱规定不合理。
    公司是企业没有罚款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损失范围内公司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数额仅限于补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不能超出这个数额。如果是从工资里扣的话,当月扣除数额一般不能超过工资20%,当月扣不完的分摊到以后月份。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 一、公司罚款超过多少违法
    1、公司并没有罚款的权利。公司罚款是不合法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保留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如果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损失,可以按月扣除工资用于赔偿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二、对于罚款的规定有哪些
    1、罚款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力,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力;
    2、罚款的对象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使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其只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任何组织都不能对其所属的成员进行罚款,具有罚款权力的特定行政主体也不例外;
    3、罚款的原因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罚款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这一性质决定了罚款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对其他行为,即使是违法行为也不能进行罚款。
  • 公司各种罚款不合理。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相关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罚款的形式上主要有:
    1、责令本公司的员工向企业交纳现金和财物;
    2、克扣员工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和福利;
    3、扣缴员工已交纳的保证金和抵押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