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可不可以索要赔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赔偿
2023-08-10 18: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索要离婚赔偿的情形有:
    1、重婚。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构成重婚。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后要求赔偿的,可以直接向另一方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请问离婚后一般不可以提出赔偿。但若满足如下条件的除外: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
    3、无过错方主动提出损害赔偿;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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