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您好,我现在入职的公司,是从20年5月入职的,但也就去年才开始签劳动合同,而且只签了一份,不是一式两份,而且也没有最基本的社保,昨天通知我因为工作要让我去另一个分公司工作,也算是调岗吧,但是工作内容都是一样的,还是做原来的工作,只是换工作地点,昨天通知,今天就让我直接去,我说不同意,人事跟我说你要是不去只能办离职了,就是劝退我的意思让我主动离职呗

社会保险
2023-08-10 18:14: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分两种情况: 1、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你的工作岗位,那么,公司将你调离做其他工作岗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你有权拒绝。因此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工作岗位,则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工作做相应调整是公司的权利,并无不当。无论你是否同意,你都得接受调整,否则,公司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你的工作岗位,那么,公司将你调离做其他工作岗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你有权拒绝。因此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工作岗位,则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工作做相应调整是公司的权利,并无不当。无论你是否同意,你都得接受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