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酒驾醉驾
2023-08-10 18:2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驾的标准规定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法律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判定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醉驾认定标准的具体规定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规定,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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