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不同意,现在想起诉离婚,可女方没钱请律师,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8-10 18:2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起诉离婚的要带齐起诉书及副本、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双方协商不成,一方起诉离婚,要向法院提交:
    1.起诉状:写清楚诉讼请求: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房产、车辆、存款)依法分割;事实与理由:结婚登记时间、生育子女情况、发生矛盾情况;
    2.原告身份证、户口本;
    3.结婚证:丢失或被对方藏匿的,可以向民政局查询婚姻档案,开证明盖章;
    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共同财产的证据:房产、车辆、存款;
    6.抚养子女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法院调解或判决,送达调解书或判决书,不发给离婚证,主审法官开生效证明或离婚证明书,加盖法院印章;法院第一次一般判决不准予离婚,主要是原告提交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
  • 一、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要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共同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解除婚姻关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要法院认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才会准予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且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吸毒、赌博、家庭暴力、虐待、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情形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认为感情已经破裂,要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才会认为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起诉的条件如下: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起诉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提交起诉书,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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