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这样行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保险
2023-08-10 18:3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是不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职工无权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不给职工购买社保的,此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约定无效。法律依据: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是不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职工无权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不给职工购买社保的,此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合同中不可以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职工无权拒绝参加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不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