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遇到暴力催收,短信威胁

债务追讨
2023-08-11 00:4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遇暴力催收,首先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其次要尽快偿还合法债务;最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停止侵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 遇到催收威胁主动协商积极主动的与债主联系,向其说明未能及时还款的原因,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及确实履行不能,请求对方的理解,再次约定好还款时间。
    催收不违法,只有暴力催收违法。逾期未还或者是在两次催款后仍然不还款的,就会起诉当事人了。首先在进行多次催款后,当事人仍旧不还款,就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后,如果当事人仍然不还款的,案件就有可能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积极主动的与债主联系,向其说明未能及时还款的原因,表明还款意愿及确实履行不能,请求对方的理解,再次约定好还款时间。
    如能和平解决,让债主停止催收行为,给缓冲时间,自然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如对方拒不沟通,仍想继续采用暴力催收方式逼迫还款的,就要注意收集证据,保留短信,微信截图,电话录音,拍摄视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遇到催收威胁主动协商积极主动的与债主联系,向其说明未能及时还款的原因,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及确实履行不能,请求对方的理解,再次约定好还款时间。
    催收不违法,只有暴力催收违法。逾期未还或者是在两次催款后仍然不还款的,就会起诉当事人了。首先在进行多次催款后,当事人仍旧不还款,就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后,如果当事人仍然不还款的,案件就有可能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积极主动的与债主联系,向其说明未能及时还款的原因,表明还款意愿及确实履行不能,请求对方的理解,再次约定好还款时间。
    如能和平解决,让债主停止催收行为,给缓冲时间,自然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如对方拒不沟通,仍想继续采用暴力催收方式逼迫还款的,就要注意收集证据,保留短信,微信截图,电话录音,拍摄视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