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认定抽逃出资?

股权转让
2023-08-11 02:1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未必会构成抽逃出资。如果股东向公司借款或者拆借资金,相关部门不宜仅以该借款或者拆借资金的事实,就认定构成抽逃出资。需要有其他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才能认定为抽逃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 法律分析:判断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如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如期偿还借款,如股东拒不偿还,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构成抽逃出资。但如果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构成股东抽逃出资前提条件:
    1、公司已有效成立;
    2、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
    3、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4、股东已经取得了资格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