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速公路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大车,车和人都没事。醉驾人受伤,脑部脸部共缝5针,小轿车损坏。已经报警处理。醉驾人会被处以什么

行政处罚
2023-08-11 05:4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醉驾人伤害的处理:
    1、被醉驾人伤害,但未造成重伤、死亡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应处拘役,并处罚金;
    2、被醉驾人伤害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则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逃逸、情节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他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被醉驾人伤害的处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承担伤者医疗费以及其他赔偿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对方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其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答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