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应聘了一个公司,面试,体检,都通过了,所有的入职资料都上交了,然后说等一个星期左右,领导审批签合同就能上岗,一个星期后问我可以干别的岗位吗,我应聘的岗位没有了。我的时间损失,和体检费,他们可以支付吗

2023-08-11 06:2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因体检是在面试通过,企业决定录用后,要求求职者参加的。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先让员工自己垫付,体检合格,等转正或者入职一定期限后(如半年或一年后),再给予报销。如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或因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则由求职者自己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