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赢的可能性是极小的,证据和法律是基本不看的。最有可能赢的是信息公开类案件,其他类的就极少能赢的了。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案件。
基于“民”“官”之间的悬殊地位,通常会有行政诉讼胜诉希望渺茫的感觉,但行政诉讼是国家赋予给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并保证行政机关机构相关组织参与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提起行政诉讼前,请先明确以下问题:
1. 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2. 原告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3. 被告主体是否适格。
4. 是否符合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以上4点,是很大一部分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败诉的原因。程序上都过不去,自然谈不上进行实体问题的审理。
如以上4点均确认无误,再考虑提起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有些案件即使胜诉了,对原告来讲也无实际意义;有些案件,原告是系寄希望在诉讼过程中与被告达成调解;有些案件,实体上是有问题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