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我去公证处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书上写的房屋分别占50%。领取证书后,我去银行变更抵押贷款。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写着共同所有权。婚前买房时,首付由我和父母共同出资,其中大部分是父母的。她能分开一半离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1 07:4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只要加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就一定能分得一半。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不论房屋在双方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甚至不论双方是否是夫妻关系,只要产权人同意并在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就必然能分割至少一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离婚时,对于结婚前房产分割的情况包括如下:
    1、如果房子系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2、如果房子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