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实际造成的物质损失,比如说个人财产的损坏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支付相应的精神抚慰金,一般不超过十万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