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未到期,被用人单位退还派遣公司,用人单位能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

劳务派遣
2023-08-11 08: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是这样的,在这个问题中相当于您要和原来的劳务派遣公司结束劳动关系,而和实际工作的公司缔结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原劳务派遣公司和您以什么方法结束劳动合同很重要。一般来说会采用协商解除的方式,如果是协商解除,那么如何支付补偿金全部由你们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不愿意支付,您也可以考虑要求在和实际工作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以前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年限,累计到实际工作的公司头上,将来涉及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等问题时,工作年限都要算上去
  • 您好,请问您与劳务公司还有多长时间才到合同期呢
  •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退回的是没有补偿金的,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劳务派遣单位是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真正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除非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并经劳动者确认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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