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起诉没对方身份证号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11 09:4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及时缴纳诉讼费用。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包括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不能报警。因欠钱不还拨打110报警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理,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复印件一份、并预交诉讼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从20年以后,即使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名字,居住所在地,联系方式,这些能与其他人区别开来,就可以作为明确的被告的信息,或者说向法院申请资料去当地居委会调取档案啊,可以去欠条说,你有借条,有这样的证据走诉讼流程打赢官司的几率还是很大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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