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业用地建厂房属于违建的吗

土地纠纷
2023-08-11 10:5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宅基地上建厂房是违建吗
    1、在宅基地上建厂房是否违建视情况而定:
    (1)农村宅基地盖厂房如果已经获取相关审批手续,则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2)对于未经审批私自进行厂房加盖的行为,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符合什么条件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1、宅基地在审批范围内,宅基地占用了耕地或其它集体用地,但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本次农村宅基地确权中,这样的宅基地是不给予确权的,即使建了房屋,也会按违建处理。
    2、迁出后不能新建住房,只有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而对于一些户口迁出的农民,虽然没有收回宅基地,但也不能再翻建住房。
    3、一户多宅,必须确定一户宅基地,因历史原因、户口迁出造成一户多宅的农民家庭,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不能翻建或新建房屋。

  • 一、租用土地建厂房属于违建吗
    1、租用土地建厂房属不属于违建,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不属于违建;
    (2)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没有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就属于违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土地建厂房违建怎么办
    土地建厂房违建处理方式如下:
    1、主管部门审查违建认定的合法性;
    2、行政机关再认定,进行调查,如面积、建造时间、照片等相应证据
    3、通知公民可申辩,应给予合理申辩时间等;
    4、违建被强拆,可通过提申复议或是诉讼等途径来进行救济。
  • 自建厂房是不是属于违建,就看你有没有土地使用权,有没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如果各种手续是齐全的,符合建厂要求,那自建肯定是合法的,不属于违建。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改变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以后,就可以按照审批进行建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