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哪些证据

婚姻债务
2023-08-11 10:5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1、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方式如下: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一般会按份共有处理。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议不成时,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 要对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就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否则只能认定为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债务纠纷案件需要有以下证据:
    1、收集合同签订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书证;
    2、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银行对账单等;
    3、收集合同当事人主体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资料;
    4、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