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规定的普遍管辖权是指,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刑法。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追诉的犯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犯罪。
第二,追诉的犯罪是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
第三,追诉的犯罪系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