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失火了??是隔壁家电器引起的??当时没有人在??所有的东西都烧光了??请问这个责任是谁赔偿?

2019-06-03 12:00: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刑法规定,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烧山80亩以下,一般认定为情节较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下是一个判决: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在森林地带放火烧杂草,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轻信能够避免而引起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
    126.6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 如果业主的东西交给物业保管,双方有委托保管协议书,那么物业保管不好,损害了,那物业要根据保管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业主并没有把东西交物业保管,也没有签保管协议书,那东西损害了,和物业的关系不大。
    除非你能证明物业服务小区过程中有失误,且这个失误跟你东西损坏有直接关系,否则物业没责任。
      物业不是为某一个具体业主服务的,更不是为具体业主看守财产的,物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保洁,维护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