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质押合同能够口头约定吗,法律怎样规定

抵押担保
2023-08-11 11:3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质押合同是不可以口头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订立质押合同。且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质押合同不能够口头约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质押合同不可以口头约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