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才付费的律师怎么联系不上?

2023-08-11 12:2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由委托律师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4、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 律师收费不办事应该解决办法如下:
    1、首先将这个问题给律师事务所反映,及时退款解决,并按照约定,让律师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约,以约定的违约责任申请赔偿;
    2、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必须保留好证据,比如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或者欠条等,及时追回付给律师的费用,假如对方拒绝,可以直接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投诉反映;
    3、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
    4、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 律师收费不办事应该解决办法如下:
    1、首先将这个问题给律师事务所反映,及时退款解决,并按照约定,让律师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约,以约定的违约责任申请赔偿;
    2、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必须保留好证据,比如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或者欠条等,及时追回付给律师的费用,假如对方拒绝,可以直接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投诉反映;
    3、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
    4、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