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抵押的房产,如是
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出资情况等条件酌定予以分割比例。因为房子还处于抵押登记的状态,则分割方式会略微有点复杂,需要区分房子抵押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
拍卖方式,房屋拍卖的钱应当先用于偿还抵押的债务,清偿之后由双方根据法院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当时抵押的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房屋拍卖的钱应当先用于偿还抵押的债务,如果债务刚好由背负债务一方的资产进行清偿,则各自拿各自的部分;如果不够偿还债务,则由另一方对背负债务的人进行追债。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