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按揭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填写了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1 12:4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可主张债权。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按揭房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果房子登记的是双方名字并且是夫妻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双方一起还贷的,通常是登记在谁的的名下就判给谁,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给另一方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2、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本应该属于其一人,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共有,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另外,如果房子是父母买的,在以下这种情况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男女双方父母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再赠与夫妻两人的,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