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平常需要多长时间

涉外婚姻
2023-08-11 12:5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的时间规定为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需要的时间如下: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送达期间,外国一方送达诉讼文利送达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邮寄或者公告需要六个月;
    3、答辩期30天;
    4、缺席审判的,裁判文件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个月;
    5、上诉期30天。
    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使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期限可能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三到六个月长时间。有特殊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上报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