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结婚的男女,因女方家里不同意,怀孕八个半月被家里以父母重病癌症骗回,2017腊月初三生下一男,生时我就告过女方本人,跟女方家里,生下后她家不养,我养,可还是被女方家悄悄卖掉了,我能要回孩子嘛?我可以要回孩子抚养吗?有啥方法可以要回孩子抚养呢

2019-06-03 12:34: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