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结婚家里人不给户口本,我应该怎么办

2023-08-11 13:4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先和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根据法律规定,不拿户口本是不能结婚的。结婚登记需要的必要性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婚需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其他法定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根据法律规定,不拿户口本是不能结婚的。结婚登记需要的必要性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婚需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其他法定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