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嫁入男方,户口转入男方户内,婚内拆迁,现在要离婚,但拆迁房还有三年多才下来,拆迁时有女方一份,现在离婚的话,女方可以主张三年后自己户头的那份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1 13:5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如下: 1、如果拆迁是在一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进行的,而且这套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无权请求分割此套拆迁房。 2、如果另一方想要争取拆迁房的适当补偿的话,可以通过列举证据证明自己对老宅的建造、翻建、扩建等维护行为,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分割拆迁的的房产,或者房屋拆迁后得来的拆迁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对于拆迁房的分割,如果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则平均分割,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拆迁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有一定的财产份额,则需要对另一方适当补偿。
  •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拆迁,并且取得拆迁分得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婚前所买的房子而拆迁的话,那么分得的房子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