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财产不是债务人财产,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债务
2023-08-11 14: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财产不是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 下列财产不是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法律依据:下列财产不是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 以下财产不是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