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担保公司出纳,公司老板跑路了。我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2019-06-03 12:5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应注意追偿时效。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 《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您好!出纳工作岗位是单位中各项资金流动的重要岗位,各种票据、资金都要经出纳人员之手,这对出纳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下面为您精心整理了份出纳担保协议范本,仅供参考。担保书  公司:  本人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 与贵公司财务部员工 (被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关系是本人自愿为按下列条件提供担保:  
    1、 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不盗用、挪用公司资金等任何手段侵犯公  司或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情。  
    2、 保证被担保人对其因工作失职、渎职、以及损毁公司财务而给公司造成的损  失及时赔偿。  
    3、 若被担保人不遵守上述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未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同意  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另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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