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首付3万买车,贷款7万离婚,对方还要一起还贷吗?

婚姻债务
2023-08-11 15: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婚前一方贷款买车,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车辆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车辆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车辆增值部分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参照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处理,由车辆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婚前个人分期付款购买的车,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婚前支付的以及婚内支付的还款额均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若是婚前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婚后一起交的车贷,一般由双方平均分配。在判断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时考虑的因素会很多,例如婚前购车的钱是个人支付还是双方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婚前车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的车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若是双方结婚后,贷款还并没有还完,双方共同还款后,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
    (2)若是当事人在结婚前把车贷已经还完的话,婚后没有让对方一起偿还的话,是属于当事人个人财产的,离婚是不可分割的;
    (3)若是不想变成婚后共同财产,需要当事人尽快把车贷还清,就属于当事人个人财产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对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