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工伤骨折赔偿流程,应该怎么做才好

工伤索赔
2023-08-11 15:2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骨折的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一般骨折的赔偿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2、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4、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5、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工伤赔偿的程序包括: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自己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者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确定鉴定结果,单位开始赔偿。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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