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刑怎么样执行

刑事辩护
2023-08-11 15: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死刑执行的方式是:报请复核的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材料包括报请复核的报告,第一、二审裁判文书,案件综合报告各五份以及全部案卷、证据;其他法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
    报请复核的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材料包括报请复核的报告,第一、二审裁判文书,案件综合报告各五份以及全部案卷、证据。案件综合报告,第一、二审裁判文书和审理报告应当附送电子文本。
    同案审理的案件应当报送全案案卷、证据。
    曾经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第一、二审案卷应当一并报送。
    第四百二十六条
    报请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报告,应当写明案由、简要案情、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
  • 死刑是经下列流程予以执行的:
    1、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验明罪犯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死刑的执行,一般由下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七日内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等清醒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