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委托辩护人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
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委托辩护的时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二)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三)在开庭前10日内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即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辩护案件中,涉案单位可以通过聘请律师并委托处理,这是法律允许的,需要注意的是,所委托的律师应当可以代表当事人行驶司法案件的相关权利,双方一般应当签订协议就相关委托授权情况进行说明,并严格按照授权的权限进行各项刑事辩护活动,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