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关系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3-08-11 16:3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处理如下:
    1、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起诉该用人单位;
    2、劳动仲裁的基本前提是举证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需要收集、提供能够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充分证据
    3、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以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进行审的方面有哪些
    1、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是否属于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当明确被申请人是谁,也就是说与谁发生劳动争议;
    5、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