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业秘密分为几个等级以及构成要件,法律怎样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11 16:4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业秘密分为以下3个等级:
    1、绝密级关键性商业秘密;
    2、机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
    3、秘密级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1、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
    2、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
    3、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
    《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分为以下几个等级:绝密级关键性商业秘密、机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秘密级秘密等。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1、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
    2、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
    3、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
    《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款法律依据:《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款
    《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款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 商业秘密分为以下几个等级:绝密级关键性商业秘密、机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秘密级秘密等。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1、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
    2、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
    3、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法律依据:《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款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