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主动辞职后医疗保险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
2023-08-11 16:5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后医保怎么处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另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1、辞职后,新单位立即接受,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到新单位,由新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协助。
    2、辞职后,没有新单位工作可以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可以托管档案的地方。一般来说,只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托管档案。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保险应该由个人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 辞职后医疗保险处理:
    1、辞职后马上有新单位接收,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这个由新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帮忙处理。
    2、辞职后没有新单位工作,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地方,一般来说,只要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托管档案。这个情况下,医疗保险要个人缴,一年交一次。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自谋职业人员,从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起就可以办理自谋职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一旦重新就业改为用人单位参保。若没有及时办理自谋续保手续,而待到新单位后才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应在续保时补足。中断期间需补缴的费用由单位代缴,职工只需把应补交款交给单位。
  • 辞职后医疗保险分以下两种情形:
    1、辞职后马上入职新单位,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
    2、辞职后没有马上入职新单位,但又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