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补办结婚证有哪些要求,有哪些规定

结婚
2023-08-11 16:5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办结婚证的要求: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补办结婚证的要求: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法定条件如下:
    1、当事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
    3、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法律依据: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法定条件如下:
    1、当事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
    3、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