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具体有哪些

2023-08-11 17:0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1、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二、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费交纳的标准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费交纳的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7、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5、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司法救助。
  • 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如果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二十条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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