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逾期被发短信说备案了;金额:小于1万元

2023-08-11 17:38: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具体看案件细节情况
  • 债务人收到提醒函的,应当核实短信的真实性。如属实,应及时清偿欠款,或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不处理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根据《民法典》,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就是违约。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自己的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