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来说施工合同未备案有什么法律后果

招标投标
2023-08-11 17:5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建筑施工合同不备案的后果是可以导致后期出现矛盾纠纷时无法处理,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 施工合同没有备案的,没有多大的后果,因为目前法律依据:《建筑法》删除了强制备案的条款,现在施工合同不用强制备案了,当事人备不备案,没有太大的关系,施工合同不会因合同没有备案而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合同自成立时,就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以前《建筑法》有规定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经过修改后,把这个条款删除了,这样就不用强制备案了,施工合同只要是合法成立,就应当产生法律效力,不会因未备案而无效的,毕竟现在合同不用强制备案了。

  • 备案并不是工程建设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工程建设合同没有备案的,不影响工程建设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二条
    【订立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