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实婚姻的财产是怎么样认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1 18:2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婚姻的财产认定方式如下: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取的工资、奖金、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专用品、人身损害赔偿等财产,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对前述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只有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才能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夫妻是事实婚姻的,在分割财产时可按照正常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对财产予以计算分割,如果其具有共同财产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其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事实婚姻:
    1.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3.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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