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可解除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纠纷
2023-08-12 00:2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转让合同履行完毕是不可以解除的,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权利义务会终止。合同履行是指受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出让的土地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是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土地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批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土地转让合同履行完毕不可以解除,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土地转让合同履行完毕是不可以完全解除的,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权利义务会终止。合同履行是指受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出让的土地等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